邯郸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来源:河北新石房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时间:2014/1/6 17:14:04 查看:
邯 郸 市 建 设 局 邯 郸 市 规 划 局 邯 郸 市 物 价 局 邯郸市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 | 文件 |
邯建字[2003]3号 |
现将<<邯郸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在邯郸市主城区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执行本规定。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以便解决。 二00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邯郸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暂行规定
一、为维护城市房屋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房屋拆迁补偿估价行为,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和<<邯郸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制定本暂行规定。
二、房屋拆迁补偿估价,仅限于“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估价”,不适用于拆迁补偿之外的其它用途。
三、房屋拆迁补偿估价,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地段)、用途等因素,按照市政府拆迁管理部门和物价等部门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格,以及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楼层、朝向、成新、院落等因素,确定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
四、本暂行规定适用于邯郸市区主城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估价。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房地产估价机构按评估的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格,结合房屋建筑面积、楼层、朝向、院落等因素,确定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
一、根据本市目前房地产价格情况,将本市划分为三类地段,每类地段分主要街道和一般街道,确定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
区位(地段)划分
一类地段:107国道以东,光明大街以西,沁河以南,贸易路及棉一南路以北。
二类地段:107国道以东,滏东大街以西,联纺路以南,渚河路以北。(一类地段以外区域)
三类地段:一、二类地段以外的区域。
街道划分:
邯郸市内三区主要街道划分,东西方向:和平路、人民路、从台路、联纺路、陵园路、农林路、渚河路、学院北路、复兴路;南北方向:中华大街、光明大街、滏西大街、滏东大街、陵西大街、浴新大街、邯山街、铁西大街、建设大街。其余为一般街道。
各类地段房屋补偿基准价:
项目 | 一类地段(元/平方米) | 二类地段(元/平方米) | 三类地段(元/平方米) | |
住宅 | 1100-1400 | 900-1200 | 300-1000 | |
门市 | 主要街道 | 4000-7000 | 3000-6000 | 1000-4000 |
一般街道 | 2000-5000 | 1500-4000 | 500-2000 |
注:门市房是指房屋注册性质为门市或营业用房临主要街道或一般街道作为商铺的房屋。
三、被拆迁住宅楼层次调节系数:
六 | -15 | ||||
五 | -10 | -5 | |||
四 | -5 | 0 | 0 | ||
三 | 0 | +5 | +5 | +5 | |
二 | 0 | +5 | +5 | +5 | +5 |
一 | 0 | 0 | 0 | 0 | 0 |
调节系/总层高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楼房朝向 | 调节系数 | |
条式楼 | 朝南 | 0 |
东西朝向 | -3% | |
点式楼 | 朝东 | -3% |
朝西 | -3% | |
朝北 | -5% | |
朝南 | 0 |
院落土地面积是指城市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发放的土地使用权证上所载明的面积扣除房屋占地面积剩余的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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