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对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区域(位)等级划分
和临时安置补助费进行调整的通知
石建【2008】35号
各房屋拆迁、估价机构及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和《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单位,对《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区域(位)等级划分》及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标准等进行了调查摸底,经多次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和专家论证,并报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布(见附件)。
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补助15元。搬迁补助费不变,仍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执行。
本通知实施前已经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项目,仍按石家庄市建设局(石建[2007]62号)文件执行。
此通知有效期自2008年6月1日起至2011年4月30日止。
附件:
表一:石家庄市房屋拆迁区域(位)等级划分
表二:石家庄市拆迁区域(位)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
表三:石家庄市住宅房屋附属设施补偿系数表
二OO 八年四月十日
表一:
石家庄市房屋拆迁区域(位)等级划分(2008年度)
区域 等级 | 区 域 范 围 | 区 位 等 级 |
一类 区域 | 西至:维明大街 北至:光华路 东至:体育大街 南至:工农路、槐北路 | 甲级:新华路、圆明路、谈南路以南;自强路、东马路、四中路、范西路以北;广安大街以西,中华大街以东。 乙级:康乐街以东、育才街以西、和平路以南、裕华路以北。 丙级: 维明大街以东,体育大街以西、光华路以南、工农路、槐北路以北 |
二类 区域 | 西至:友谊大街 北至:石太铁路、石德铁路 东至:翟营大街 南至:东岗路、建胜路、槐安路(自东向西延伸) | 甲级:民心河(东线)以西、滨河街、泰华街以东、华新路以南、槐中路、建国路(自东向西)以北。 乙级:翟营大街以西、友谊大街以东、石太铁路、石德铁路以南、东岗路、建胜路、槐安路以北。 |
三类 区域 | 二环路以内及邻二环路配套齐全成规模的建成区 | 甲级:谈固大街以西;城角街、虹光街、西三庄街以东、联盟路以南、新石中路、塔南路以北。 乙级:二环路以内。 丙级:邻二环路配套齐全成规模的建成区。类似银龙小区、旭城花园、天苑小区等建成区。 |
四类 区域 | 西至:旧石太铁路、张营、南郭村、南简良、大郭村、小安舍、前太保 北至:北外环、石太高速,柳林铺 东至:京深高速 南至:汇丰路、仓丰路、方兴路 | 甲级:类似北杜、东简良、赵陵铺附近国有土地建成区。 乙级:类似小谈、大谈、西王、南简良、南郭村、三教堂附近国有土地建成区。 丙级:类似张营、大郭村、小安舍、前太保、肖家营、东西古城、南高营、十里铺附近国有土地建成区。 |
五类区域 | 四类区域以外的建成区。 |
说明:1、本表仅限市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评估参考;
2、成片跨区域(位)或跨道路两侧的同一拆迁项目(包括分期开发的),按该项目内最高等级评估;
表二:
石家庄市拆迁区域(位)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2008年度)
区域等级 | 区位 | 市场平均价格(元/㎡) | ||||
等级 | 平 房 | 无或合用厨房、合用厕所 | 普通单元式楼房 | 高层住宅 | ||
| 二层楼房 | 三层及以上楼房 | (18层及以上) | |||
一类区域 | 甲级 | 4350 | 4675 | 4750 | 5300 | 5600 |
乙级 | 4220 | 4520 | 4610 | 5000 | 5320 | |
丙级 | 4090 | 4365 | 4530 | 4760 | 5080 | |
二类区域 | 甲级 | 3920 | 4185 | 4450 | 4620 | 4800 |
乙级 | 3785 | 4030 | 4300 | 4460 | 4660 | |
三类区域 | 甲级 | 3620 | 3845 | 4190 | 4350 | 4550 |
乙级 | 3500 | 3705 | 4050 | 4180 | 4390 | |
丙级 | 3370 | 3550 | 3880 | 4050 | 4260 | |
四类区域 | 甲级 | 3220 | 3385 | 3560 | 3850 | 4060 |
乙级 | 3095 | 3240 | 3390 | 3580 | 3800 | |
丙级 | 2970 | 3100 | 3210 | 3450 | 3630 | |
五类区域 | —— | 2820 | 2930 | 3080 | 3300 | 3500 |
注:1、本表价格为新建房屋平均价格。具体对象可根据新旧、朝向、楼高层数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2、高层为简单装修。小高层房屋可参照高层做适当修正;3、本表所指合用厨房、合用厕所是指按照规划设计管理部门批准的图纸建设的房屋。不包括未经批准私自改建或两户及以上共用一套住房(团结户)的房屋;4、本表仅限市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评估参考;
表三:
石家庄市住宅房屋附属设施补偿系数表
房屋类型 | 系 数 |
平房 | 0.38 |
二层楼房 | 0.27 |
(无厨或无厕、合用厨房或合用厕所) | |
三层及以上楼房 | 0.19 |
(合用厨房或合用厕所) |
注:1、本表所指合用厨房、合用厕所是指按照规划设计管理部门批准的图纸建设的房屋。不包括未经批准私自改建或两户及以上共用一套住房(团结户)的房屋。
2、本表仅限市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评估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