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规范
来源:河北新石房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时间:2014/1/6 17:15:19 查看:
7 撰写估价报告;
8 估价资料归档。
4.0.2 明确估价基本事项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明确估价目的;
2 明确估价对象;
3 明确估价时点。
注:1 估价目的应由委托方提出;
2 明确估价对象应包括明确估价对象的物质实体状况和权益状况;
3 估价时点应根据估价目的确定,采用公历表示,精确到日;
4 在明确估价基本事项时应与委托方共同商议,最后应征得委托方认可。
4.0.3 在明确估价基本事项的基础上,应对估价项目进行初步分析,拟定估价作业方案。
估价作业方案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拟采用的估价技术路线和估价方法;
2 拟调查搜集的资料及其来源渠道;
3 预计所需的时间、人力、经费;
4 拟定作业步骤和作业进度。
4.0.4 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应经常搜集估价所需资料,并进行核实、分析、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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